中共国资委委员会文件
国资党委宣传〔2012〕61号
国资委党委关于中央企业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
各中央企业党委(党组):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,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,大力弘扬雷锋精神,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,不断提升中央企业广大员工思想道德素质和企业文明程度,根据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》(中办发〔2012〕7号),结合中央企业实际,现就中央企业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提出如下意见。
一、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
雷锋是实践社会主义、共产主义思想道德的楷模,以短暂的一生谱写了无比壮丽的人生诗篇,树起了一座令人景仰的思想道德丰碑,是全国人民学习的光辉榜样。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,哺育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成长。雷锋精神内涵丰富、意蕴深刻。当前,要大力弘扬雷锋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信念;服务人民、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;干一行爱一行、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;锐意进取、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;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。在新形势下,广泛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,大力弘扬雷锋精神,对于倡导文明新风,匡正道德失范,矫正诚信缺失,提升社会道德水平,引导广大员工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、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、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;对于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,推进中央企业道德建设,形成强大的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;对于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育人固本,凝魂聚气,弘扬爱党爱国、求实创新、拼搏奉献、诚实守信、和谐包容的精神,把广大员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做强做优,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上来,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。
二、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总体要求
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着眼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着眼于推进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建设,着眼于提升员工思想道德素质和企业文明程度,紧紧围绕做强做优,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核心目标,紧紧围绕实施转型升级、科技创新、国际化经营、人才强企、和谐发展等五大战略,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,广泛进行雷锋事迹、雷锋精神和郭明义等模范人物的宣传教育,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,广泛开展“岗位学雷锋,争做好员工”、“学雷锋,树新风”、“诚信央企建设”、社会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,广泛普及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基本道德规范,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、机制化,形成践行雷锋精神、争当先进模范的生动局面,形成我为人人,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。
三、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点工作
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及工会、共青团组织要按照中央学雷锋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,紧密结合企业自身特点,确定具体目标和主题,搭建平台,找准载体,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。
(一)广泛开展“岗位学雷锋,争做好员工”活动。各中央企业要把立足本职、建功立业作为学雷锋活动的重点,广泛开展“岗位学雷锋,争做好员工”活动,努力培养职业素养一流、业务技能一流、工作作风一流、岗位业绩一流的员工队伍,为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。要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,在生产一线及基层单位开展“争做好员工、岗位建功”等活动;开展建精品工程,促发展、增效益等主题劳动竞赛。共产党员要结合为民服务、创先争优,在活动中当先锋、做表率。团员青年发挥在学雷锋活动中的骨干作用,开展特色“青字号”主题活动,大力实施青春建功工程。
(二)广泛开展“学雷锋,树新风”活动。 要以窗口行业为突破口,继续深化中央企业窗口行业的规范服务、优质服务、诚信服务、满意服务,深入推进“为民服务,央企先行”活动,塑造“为民服务,创先争优”等品牌形象,继续开展“争创文明服务示范窗口”和“争创文明服务标兵”活动,提高中央企业窗口行业为民服务的水平,使之成为传播雷锋精神的窗口。
(三)广泛开展“诚信央企建设”活动。大力推进企业依法治企,诚信经营,增强员工依法合规经营意识,大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,增强职业道德意识,养成职业道德品格,培育遵纪守法,恪守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以及行业规则的员工队伍,让践行雷锋精神成为一种工作态度和工作方式。维护各类投资者利益及消费者权益,与合作伙伴共赢发展。继续开展“践行道德承诺,制售放心产品”等活动,培育诚信文化、质量文化,充分展现文明央企、责任央企的良好形象。
(四)广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。每年3月初,在中央企业集中组织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,号召广大员工向雷锋同志学习,大力开展学习“当代雷锋”郭明义活动,以中央企业郭明义爱心团队为载体,做学雷锋活动的先行者。中央企业要发挥郭明义爱心团队的辐射带动作用,整合做优“爱心包裹”、“暖风行动”、“映山红”等已有志愿服务品牌,不断创新志愿服务的方式。加强郭明义爱心团队、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志愿者组织建设,发展壮大中央企业志愿者队伍。面向特困职工、农民工等特殊群体,面向边远地区、民族地区,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。
(五)广泛开展学雷锋选树典型活动。坚持典型引路,开展“与郭明义同行”宣传教育活动,每年三月初总结推广学雷锋活动的先进经验,评比表彰一批“郭明义式”先进典型。每两年组织开展中央企业道德模范、身边好人等评选表彰活动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营造比学赶帮超、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。
四、抓好学雷锋活动的组织实施
(一)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,将活动作为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、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经常性工作,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措施,摆上重要位置,加强领导,明确责任,周密部署,精心实施。要在党委(党组)的统一领导下,形成党委宣传部门(文明办)牵头、有关部门各司其职、广大干部员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。制定实施方案,做到责任到位,措施到位,经费到位,确保学雷锋活动有力有效开展,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、机制化。
(二)加强宣传,营造氛围。各中央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宣传方案。要充分利用所办报刊、电视等媒体,注重发挥网络、手机等新兴媒体的优势,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。通过组织道德模范及先进典型报告会、座谈会、宣讲活动等,注重运用员工喜闻乐见的形式,搭建便于参与的平台,开辟乐于接受的渠道,寓教于乐,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学雷锋的积极性主动性。
(三)总结经验,改进创新。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学雷锋活动。在总结和继承已有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,适应时代发展变化,积极拓展活动内容,把雷锋精神融入企业文化培育、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党的建设全过程;不断赋予学雷锋活动以新的时代内涵,将弘扬雷锋精神与培育富有时代特点的国有企业精神结合起来,积极创新活动载体,打造中央企业郭明义爱心团队品牌,不断赋予学雷锋活动以新的吸引力和感召力,让雷锋精神在中央企业历久弥新。
各中央企业要根据本意见精神,结合企业实际,制定实施方案,抓好组织落实,有关活动情况及时报送国资委文明办。
国资委党委
2012年3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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